经许可证持有人申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平顶山市文程商贸公司所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编号:08危化经字[2018]016号)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1 年 0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