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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在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20 浏览次数:

平湛安监﹝2016﹞17号



湛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曹镇乡、各办事处安监站,局机关各股室,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和水平,区安监局决定在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以强化落实监管责任为主线,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理念不牢、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着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区安监局成立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领导小组,协调推动问责年活动工作开展。

 组长:冯中民(区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赵万军(区安监局副局长)

 刘国乾(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力量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管理机制。

 (二)油气管道隐患整改。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强政企联动和督促检查,严格程序步骤,严把质量标准,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隐患整改任务。

 (三)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把防范与整治、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更好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查改大隐患,防范大事故。

 (四)行政许可审批。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加强自查、督察,建立常态化、长效性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五)执法监督。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法监督,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1日之前)。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通过专题会、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进行动员部署。重点落实明责机制,开展明责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照重点工作,着力对“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重点落实述责机制,开展述责活动。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区安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过程中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重点落实评责机制,开展评责活动。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区安监局将对活动开展不力、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重点落实问责机制,开展问责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开展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抓紧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积极作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保障。

 (二)强化督查问责。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行督查项目时间、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移交监察部门核查追究责任,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推动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

 (三)推动工作落实。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实行月报告制度,请各单位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日常工作联系人,并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安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2201101

 邮箱:zhqaw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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