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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湛安〔2016〕31号
湛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对201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优秀单位
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湛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湛河区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平湛政文〔2016〕21号)要求,区政府安委会对有关部门和单位201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对北渡办事处等7个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及优秀单位行政正职、主管副职,陶同学等2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学习先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强化监管,防范事故,为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201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名单
2016年8月10日
附 件
201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名单
一、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
北渡办事处 河滨路办事处 南环路办事处
安监局 卫计委 教体局 食药局
二、优秀单位行政正职、主管副职
曹锦川(北渡办事处主任)
刘庆州(河滨路办事处主任)
龚永强(南环路办事处主任)
冯中民(安监局局长)
马彦丽(卫计委主任)
刘健光(教体局局长)
刘会奇(食药局局长)
刘春侠(北渡办事处副主任)
郭伟涛(河滨路办事处副主任)
王献伟(南环路办事处副主任)
赵万军(安监局副局长)
李建国(卫计委副主任)
方彩虹(教体局副主任科员、党委委员)
臧剑昔(食药局副局长)
三、优秀安全员
孙 磊 陶军辉 董 振 李留法 沈金辉 李天生
张文科 李高举 陈新峰 王光绪 常卫东 陈胜利
贾国玉 陶付才 李 运 陶同学 李高松 陈贵卿
李秀云 刘学红 张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