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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印发《湛河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31 浏览次数:








平湛安〔2017〕14


湛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湛河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曹镇乡,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

现将《湛河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5月31日  







湛河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法治意识,形成“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舆论思维和社会氛围,全面推动安全湛河创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基础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执法理念和执法素质,确保企业安全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工作安排部署,区政府决定今年6月在全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引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筑牢基层基础,推动责任落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大力普及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打造安全生产稳固防线,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长由区政府党组成员连超同志担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区政府党组成员、安监局局长冯中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曹镇乡、各办事处,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及时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要将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开展《意见》精神宣讲和主题宣讲活动(6月1日—4日)

   1.各有关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各类平台与渠道,深入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大力普及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各部门、广大企业和社会群众的知晓率,强化依法治安意识;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同时利用报纸、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及微信、短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同时与区委组织部门联合,将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等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内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安全意识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履职能力。

2.各有关单位要主动组织开展“责任与担当大家谈”活动。围绕“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题活动,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工信、教育、质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厅文〔2017〕17号)要求,深入本领域或本行业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动员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要为全体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全面提升,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开展安全社区、安全学校、安全企业创建工作。开发安全口袋书、安全教材、安全挂图、安全标语等安全文化产品,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二)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5日—11日)

   1.各有关单位要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类企业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红线》、《生命无价》、《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7版)等警示教育片,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举一反三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2.教育部门要在暑假前,在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中观看安全影视《红线》、《生命无价》等警示教育片,开展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3.各有关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认真抓好企业员工、农民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12日—18日)

1.各有关单位要严密组织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应急预案科学性、针对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及公众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同时,要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和水库下游村庄进行一次汛期安全应急演练,检验评价应急响应、协调联动、抢险救援、人员撤离等应急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后,要将救援演练工作总结、影像资料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各有关单位要严密组织安全生产“两查”专题活动。开展安全法制专项检查,根据安全生产法修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和职工岗位规程,检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提高安全法制转化率。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尾矿库、桥梁、易发地址灾害场所等部位、地段等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

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6月16日活动当天,在河滨广场设置宣传咨询会场,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安全生产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见附件)。举行“安全在我心中”万人签字活动。届时,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将参加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新闻媒体也将对“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系列活动(6月19日—25日)

   1.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第九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传播安全知识,扩大影响面,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安康杯”竞赛,持续开展“十个一”(学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回忆一次自己的经验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活动。继续开展“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3.各有关单位要举办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培训班。

4.邀请安全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意见》宣讲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讲,为企业授课,帮助企业厘清责任清单,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机制,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5.组织开展“华辰杯”安全在我心中主题征文大赛活动。组织全区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在校学生书写身边的安全故事、安全感悟,树立全区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氛围。

活动期间,要对各单位“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今年是国家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各成员单位在活动中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区安监局负责活动方案的整体策划和具体实施、协调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活动的开展,承担“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公安部门负责当地“安全生产月”大型活动的交通组织、安全保障和大型活动审批等工作,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区教体局组织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开展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负责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安全生产志愿者”等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区政府各单位分别负责做好本领域内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教活动。

(二)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承担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广泛动员部署,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紧密合作,共同做好活动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推进落实、新闻报道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三)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动新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活动,为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舆论宣传声势。要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开展安全发展战略理念、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手段,传播安全生产声音,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曹镇乡,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居民小区、公共聚集场所(广场、宾馆、饭店、商场、车站、学校、加油站点等)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或以LED屏播出“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及公益广告,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

(四)加强信息收集,及时总结经验。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字、照片、影音材料及新闻报道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要重视发现、挖掘基层和企业的典型,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各单位要于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含图片、报刊、视频照片资料等)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团辉   左宇新

电  话:2201101        

邮  箱:zhqawh@163.com

        附件:湛河区“安全生产月”“6·16”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湛河区“安全生产月”“6·16”

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一、宣传咨询活动会场:河滨广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时间:2017年6月16日。

三、宣传咨询活动要求:

   1、设置彩虹门一座,马庄办事处负责。

2、悬挂宣传氢气球二个,南环路办事处负责。

3、安全宣传车3辆,消防大队、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各一辆。

4、万人签字安全宣传横幅,北渡办事处负责。

  5、布置宣传版面70块,其中教体局(含学校)20块,高阳路办事处、姚孟办事处、九里山办事处、轻工路办事处、荆山办事处、曹镇乡政府、河滨办事处、交通局、农林水利局、文化局、住建局、工信局、质监局、发改委、旅游局、姚孟派出所、北渡派出所、轻工路派出所、卫生局、农机局、安监局、工商局、药监局、华利药业有限公司、天瑞姚电水泥有限公司、海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各2块。

   四、各单位的宣传版面、宣传横幅要于6月16日上午7:30前在指定位置布置完毕。宣传车在6月16日在辖区流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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