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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举办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4-11 浏览次数:

平湛安〔2016〕10号



关于举办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的

通  知


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监管业务水平,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保障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区政府安委会决定举办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曹镇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主管副职,安监站工作人员,区政府有关部门主管副职,安监股长(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4日上午8时前报到。

 地点:学府商务宾馆(平顶山市湛南路与城朴路交叉口西南角)。

 三、授课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三)消防安全监管;

 (四)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检查实务;

 (五)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案例分析

 (六)《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解读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配合,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于4月13日上午11点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区安监局。

 (二)培训班期间,每位学员要认真参加学习,不得缺勤,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天培训的,需书面向培训班负责人请假。考勤结果作为安全生产阶段性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所有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学习、生活纪律,严禁酗酒滋事。

 (四)培训班期间安排午餐、住宿,费用由区安监局安排。

 (五)本次培训班负责人:刘春雷

 联系电话:18237525009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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