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湛安〔2016〕20号
湛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区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 知
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夏季来临,气候炎热,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季节性不安定因素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为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区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查隐患、堵漏洞、抓整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部位,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夏季安全生产。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本次安全大检查从6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夏季和汛期安全大检查。对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校园安全、烟花爆竹等重点单位和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加强对防雷电、防暑降温的安全检查。要针对夏季高温、雷电、多雨等不利的气候条件和触电、中毒、中暑、火灾、爆炸、坍塌等各类事故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防雷电、防暑降温工作,重点对防雷电、防暑降温措施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特点,加强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检查。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开工建设行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治理。加强对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配置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劳动时间尽量避开烈日高温时间,杜绝疲劳作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针对夏季高温多雨的特点,对商(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照明、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对防火设施不健全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防火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要督促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销售场所采取防潮、降温、通风措施,零售企业销售场所内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存货量,配备与储存数量相匹配的消防器材。严格按照危险物品运输规定,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
(六)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各学校要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经批准,不得组织集体活动,确需组织的,必须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淹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校车管理,杜绝非法校车运营。
(七)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要对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八)加强对电力电器、机械制造企业的安全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违规现象及周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排查治理。
交通、旅游、工信、农机等部门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好本次安全检查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检查治理的重点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把本次大检查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湛河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而又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整治反馈制度,增强配合与协作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加强联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于9月5日前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2201101
电子信箱:zhqawh@163.com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