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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减灾委关于调整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01 浏览次数:

平湛减灾委〔20241

湛河区减灾委关于调整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湛河区减灾委员会决定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如下:

主  任: 王  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 连  超(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刘玉茜(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委  员:  崔军鹏(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运锋(区发改委主任科员)

 磊(区教育体育局长)

 京(区科技局长)

李春红(区工信局副局长

陈  伟(湛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广辉(区民政局局长)

王旭民(区司法局长)

刘艳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

高星辉(区住建局局长)

 伟(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戴新凯区地矿局局长

崔志勇(区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垒(区卫健委主任科员

牛瑞丽(区审计局副局长

王  芳(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盛华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辛安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湛河分局副局长

张红卫(湛河生态环境分局副主任科员

刘亚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胡校丽(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长)

魏新超(区统计局副局长

 静(区医保局副局长

陈恒昌(区税务局副局长

李  俊(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潘志华(河南华辰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鹏旭(曹镇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九任(荆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孙瑞芳(北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高辉(河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传江姚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春红(马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文方(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东峰(南环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秀霞(轻工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广磊(高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刘玉茜兼任,副主任由应急局分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主管领导兼任

值班话:2369119

传    真:2369119

                                   2024年3月1日

湛河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应急局: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区减灾委专家组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制定我区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我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负责因灾倒损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建立健全应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承担中央下拨省级、市级、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根据市应急局提出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需求,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承担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整理,根据指令按程序调出。

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地震现场调查等工作;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开展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

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减灾委办公室提供的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加强舆论引导。

区发革委: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程序组织防灾减灾项目的立项审批、概算审查等工作,积极争取救灾应急补助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防灾

减灾救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和

教育系统做好受灾学校转移师生员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

序,指导灾区做好学校重建规划方案等工作。

区科技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支持技术装备研发。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无线电频率资源保障和干扰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重大减灾活动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维护,以及重大灾害期间灾区社会秩序稳定;积极配合灾区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运输安全畅通;依法打击灾区盗抢违法犯罪,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全区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乡、办事处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区司法局: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立法和修订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

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会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请领、分配、管理和监督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灾区群众劳务输出,

维护灾区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奖

励优待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区规划局、区地矿局、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地震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宣传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估、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临灾避险演练;负责做好灾区测绘和地理信息保障工作;承担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上报灾害信息。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建议并指导当地实施;掌握突发灾害和疫情期间灾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并指导当地修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我区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实施监督;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安全评估、鉴定、恢复重建等工作。

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参与组织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活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重大灾情发生时,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输送的公路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保,保障交通畅通。开通减灾救灾“绿色”通道;根据减灾按灾工作需要,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全区公路交通安全监督和安全信息发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等工作。

区农林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区防汛抗旱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提供防洪抗旱、水利工程等防灾减灾救灾对策与建议;对全区水利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汛情旱情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防御洪水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撑。

组织全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防御和灾后指导生产救助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害生产恢复;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疫情、水生动植物以及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农作物病虫害、水生动植物和动物疫情等灾害信息,指导、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防御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救援和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消防监督检查以及火灾应急救援做好消防知识科普宣传及演练。

区税务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灾减灾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全区税务系统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国网河南华辰供电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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