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险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属性 | 行政服务 |
办理机构 |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
服务对象 | 城乡居民 |
设定依据 |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豫人社农保〔2015〕8号)第七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当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城乡居保申请,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
申请条件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我区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
办理材料 |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地点 | 各乡(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各乡(街道)劳保障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375-6161708 |
办理流程 | 申请、初审、复审、办结。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