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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社会保险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05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事项属性

行政服务

办理机构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

设定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第八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县(区)转移的。

办理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各乡(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各乡(街道)劳保障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75-6161708

办理流程

申请、初审、复审、转移、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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