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平财预〔2021〕805号)和豫财农综〔2022〕3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区曹镇乡上报的该乡齐庄村道路建设项目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9万元。建设内容:铺设柏油路面长700米,宽5米。
现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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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