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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学生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湛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机构:湛河区人民政府->湛河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 2025-11-20 浏览次数:

(一)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参照寄宿生50%执行。

资助程序: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申请,经核定后通过一卡通分春秋季发放。

(二)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800元/生/年。

资助程序:学校每学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通过一卡通分春秋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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