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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河区“今冬明春”园林绿化提升 实施方案》的政策性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1-10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1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冬春大绿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全市绿化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市绿化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区绿化工作,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4年度冬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23〕42号)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湛河区“今冬明春”园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过程

根据区政府绿化工作安排,2023年11月初,区住建局起草该《方案》,经区政府同意,于2023年12月8日,以平湛政办〔2023〕35号印发实施。

三、制定意义

持续开展冬春绿化工作,是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贯彻落实省市园林绿化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环境需求的民心工程。通过持续开展绿化工作,可以稳定增加全区绿化总量、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组织保障等4个部分。主要内容是:

对城市道路及周边进行绿化提升,以建设小微绿地、游园(口袋公园)和生态道路为抓手,对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城市村庄和路口节点周边实施全面绿化建设,达到“应绿尽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无黄土裸露”的建设要求。

一是制定方案阶段。对照《方案》和任务明细表,于2023年12月8日前编制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

二是绿化点位摸底。根据全区绿化现状及土地情况,摸底能够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的具体点位,确定具体任务。

三是组织施工绿化。完善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手续,确定施工单位,根据绿化任务,抢抓有利时机,高质量推进绿化任务。

四是核查验收阶段。2024年5-6月,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

五、主要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对冬春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解决好土地、资金等问题。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实施科学绿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科学确定绿化用地,深入挖掘绿化潜力。科学选择绿化树种,优先选用本地苗木,确保绿化部分四季常绿。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夯实资金保障。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绿化投入机制。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平顶山市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冯晓刚

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497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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