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印发了《湛河区府院联动联席常态化工作机制》,发挥政府与法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推动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叠加互补,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司法效率、社会效果及综合效益。
一是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服务型执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加大行政调解力度。进一步发挥法院职能,聚焦重大案件、重大矛盾、重大项目,加大诉调对接力度,统筹推动高效、便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平等保护原则贯穿行政执法、法院司法、普法守法等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尽可能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加大协作力度,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
三是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切实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畅通企业破产立案渠道,严防“假破产、真逃债”,依法公正高效办理破产案件。全力解决企业破产中的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涉税事务、社会稳定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运行。
四是协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良性互动,促进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建立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法院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公诉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工作机制。完善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机制,避免出现新的涉党政机关案件。
五是协同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聚焦金融风险,合力妥善处理重大金融风险诉讼案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压紧压实问题楼盘化解责任,优化审判、执行流程,提高审判、执行效率,灵活运用破产重整(预重整)机制,最大限度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