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放过每一个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机会,不要放过每一个送上门做群众工作的机会。”湛河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府院共建、部门联运,以行政争议化解平合为依托,力促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今年以来化解率达44%。
近日,在审理陈某、程某等诉某街道办事处的8起行政案件中,承办法官为促进矛盾化解,避免程序空转,第一时间了解事情原委,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连续多日到现场勘察,找到了矛盾症结点。
随后,湛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红军与区相关部门对接,召开了府院联动协调会,寻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最优解。会上,余红军从法律角度为双方提供细致解答,在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双方矛盾化解。
一直以来,湛河区法院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稳步提升行政审判质量效果。一是在“联”和“动”上同时发力。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联络协调沟通,通过联席会议、庭审观摩、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府院联动,助力行政风险防范化解。二是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选取典型案件,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观摩庭审活动,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水平和出庭效果。三是提高行政诉讼庭审质量。加大庭前释法、诉中调解、判后释明答疑力度,不断实现行政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督促判后履行。引导推动败诉行政机关主动履行行政赔偿、履行法定职责等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保障行政相对人被侵害合法权益获得救济的同时避免衍生强制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