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8-08 浏览次数:

解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放宽准入,激发市场活力

2025年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这一版本的发布,在我国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彰显了我国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坚定破除各类市场准入壁垒的决心。

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内涵与意义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简言之,是以清单形式将我国境内禁止和经政府许可才能够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汇总列出,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其核心要义为“一单尽列、非禁即入”。在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类经营主体,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自2018年我国印发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标志着我国成为全球首个针对国内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主要经济体。历经多次修订,清单事项不断缩减,市场准入限制持续放宽。这一制度的实施,切实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大幅简化了准入流程,减少了行政干预,通过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有效提升了市场准入效能,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了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充分释放了市场活力。

二、2025年版清单的主要变化

与2022年版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一)事项数量大幅缩减

新版清单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至106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清单的“瘦身”,意味着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更多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敞开大门。

(二)直接删除一批全国性措施

例如,公章刻制业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这一举措简化了公章刻制企业的准入流程,减少了企业的办事环节和时间成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业务改革为基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检测认证制度,相关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相应取消,使市场准入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部分放开一批全国性措施

取消了电视剧制作单位设立、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筹建等管理措施。这些领域虽然仍保持必要市场准入管理,但准入环节更加精简,有助于提高企业进入市场的效率,激发行业创新活力。

(四)取消一批地方性措施

推动各地放开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车辆租赁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等管理措施。取消有关地方设立的船舶设计修造、酒类生产经营、权益类大宗商品交易等管理措施。这有助于打通区域间市场壁垒,实施全国统一的准入方式。

(五)规范重点领域准入,纳入新业态新领域管理措施

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核发(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和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相关审批纳入清单。同时,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明确非金融机构不得违法使用“期货公司”字样,将重要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范围从10大类调整为14大类27种,在放宽准入的同时,更好地保障了生产安全和市场秩序。

三、清单修订的重要意义

(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清单的持续优化,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从以往过多的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更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为各类经营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民营企业可以更加自由地进入更多领域,参与市场竞争,释放创新创造潜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取消地方性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实施全国统一的准入标准和规则,打破区域分割,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四)规范新业态新领域发展

将新业态新领域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为其提供了明确的市场准入规则和监管依据,有利于引导这些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防范潜在风险。

四、实施与监管

为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有效实施,各级政府部门需按照职责分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进入行为,依法依规对经营主体实施准入后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同时,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形成监管合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准入环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发布,是我国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里程碑。通过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准入,将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助力各类经营主体在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中实现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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