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镇乡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严格落实“123”“321”防汛工作要求,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和《平顶山市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湛河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底线,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领导责任。
3、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防御洪水灾害工作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二、基本情况
曹镇乡是一个传统农业大乡,方圆53平方公里,辖27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18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9万人。全乡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
辖区有2条河流经过,防汛重点部位是:地下空间1处,病险涵闸1处,桥涵2座,辖区内危房7处,低洼易涝区2处,受威胁需转移群众7户。
乡应急避难场所共计44处,包含辖区学校、各村村部、乡政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防洪抢险工作,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防办),设在乡应急办。各村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本村防洪抢险工作。
(一)乡防指组织机构
指 挥 长:程 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李 鑫(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何向红(乡党委副书记)
张现刚(乡党委委员)
郭 冠(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路通(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张耀旭(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留发(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培峥(乡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康万粮(副乡长)
周世超(副乡长)
石延召(副乡长、曹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党政办、党建办、党群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执法队、农村产业振兴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办、财政所、应急办、经济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李留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乡防汛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乡防指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防指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订全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乡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防办负责在防汛期间上下联络水情,及时传达上级发布的防汛信息,并协调做好全乡的防汛日常工作;武装部组织的抢险队视洪水情况随时投入基干民兵组成的抢险队伍;乡财政所负责防汛资金的准备;党建办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党政办随时传达乡防指的指令,传递汛情、水情,协助宣传报道;综治办、派出所负责防汛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工作;经济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防汛物资的采购与保管及救灾物资发放;曹镇乡卫生院负责抢险期间医疗卫生工作。
(三)乡防指下设七个工作组在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防汛工作要求
各组组长应认真负责,各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各组遇重大灾情应第一时间上报乡防指。
(五)各村成立防汛指挥小组
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各村委会须设立防汛指挥小组,组织和指挥本村防汛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依据洪水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二)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洪水灾害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政府的名义,通过广播、手摇警报器、铜锣、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1.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洪水灾情信息:洪水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水灾情发生后,各村及时向乡防指报告受灾情况,乡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入汛后,监测预报人员要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在岗在位;紧急防汛期,实行24小时滚动监测预报。
属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须组织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防办收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息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乡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村防汛责任人。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回复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
2.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落实易积水点预警措施,加强防汛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落实跨汛期施工涉水和病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行政村防洪预案、避险转移预案,按照预案进行演练。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防汛重点部位,要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料。
(6)防汛检查。坚持“查组织机构、查工程隐患、查预案落实、查物资储备、查通信保障”的五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3.河道洪水预警
当河道可能出现洪水时,各行政村要做好汛情、工情、险情监测工作,并及时报告,为预警提供依据。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防指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山洪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或受灾害威胁的村民及时转移。
五、应急响应
按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红色暴雨预警信息;
(2)一个行政村发生特大洪水;
(3)二个行政村同时发生大洪水;
(4)乡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Ⅰ级响应行动
乡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乡防指全体成员参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可依法宣布各行政村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指指挥长现场指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同时,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橙色暴雨预警信息;
(2)一个村发生大洪水;
(3)二个村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乡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河流堤防发生决口。
Ⅱ级响应行动
乡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乡防指全体成员参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可依法宣布本乡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指指挥长现场指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同时,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黄色暴雨预警信息;
(2)二个行政村发生较大洪水;
(3)主要河流出现重大险情。
Ⅲ级响应行动
乡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乡防指全体成员参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安排部署防汛抗洪工作。防指指挥长现场指挥,乡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加强应急值班,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同时,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响应:
(1)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蓝色暴雨预警信息;
(2)全乡局部发生暴雨;
(3)主要河流局部发生险情。
Ⅳ级响应行动
乡防指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先期处置出现的洪涝灾害。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加强应急值班,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同时,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5.应急响应结束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乡防指视汛情宣布终止应急响应。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 加大《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宣传力度,开展丰富多样的防汛知识宣教活动,增强群众防汛救灾、自救互救技能。公布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让公众了解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培训 乡防指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3.演练 乡防指针对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举行防洪抢险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抢险队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每年汛前至少开展1次防汛演练。
七、物资和队伍
建立不少于2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基干民兵为骨干,救援队伍要开展日常的战备训练和技能培训。
乡财政所本年初把全乡的防汛抗旱经费纳入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全乡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按照豫办〔2021〕9号文要求做好物资储备,每年定期更新。
各村应按照工作实际,储备必需的防汛抗旱物资。
八、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乡防指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九、值班值守工作
进入汛期,乡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巡堤查险队员要不间断巡查河道水情。
十、奖励与责任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因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损失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十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