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住建局内设机构
湛河区房屋征收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本级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调研、拟定和宣传工作; 参与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和征收补偿方案的调研工作; 参与起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参与依法征收程序指导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进行调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服务。
根据上述职责,湛河区房屋征收事务服务中心设 2个内设机构:
1.房屋征收事务服务股。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报审;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依法委托和指导房屋征收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 对房屋征收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归档管理
2.招投标服务股。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局机关内部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招标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查处本单位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服务。
湛河区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并代表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监督各乡 (办)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落实;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检查活动; 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检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负责辖区在建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开展住房建设执法活动。
根据上述职责,湛河区建设工程事务中心设 3个内设机构:
1.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股。负责指导全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并代表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监督各乡(办)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落实;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检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
2.城建综合监察股。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进行监管。配合市级住建部门做好辖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城市更新股。负责收集区域改造相关技术资料,组织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评审、报批等工作,拟定改造区域内的征收补偿方案,统筹考虑各类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城市更新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