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住建局主要职责
1、贯彻全市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执行实施;参与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和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实实施;负责本辖区住房保障申报分配工作及信息统计信息化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推进全市住房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3、负责全区建筑、开发企业资质初审;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统计与施工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乡、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进行监管。
4、负责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与实施,并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根据市、区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依法依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
5、负责落实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建设管理、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各类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建筑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工作。
7、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年度计划。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报审;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依法委托和指导房屋征收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建设手续过程中的审核,对房屋征收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归档管理。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