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及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2-07 浏览次数:

岗位设置及职责

区交通运输局设 4 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和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外事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劳动保护、卫生监督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目标管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及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管理、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资金引进、信贷有关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参与审查重要经济合同;负责国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

(二) 综合业务股

   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拟订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管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路域环境整治、服务区整治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监测和协调公路网运行。负责组织实施抢修保通,监督公路灾害防治及恢复工程的实施。指导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工作。

   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指导全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交通运输枢纽管理等工作;参与拟订和监督执行全区物流业发展有关规定和标准,按规定指导公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三) 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指导全区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指导监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协调辖区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县 (市)域执法工作;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交通管制。

   指导监督全区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指导监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协调辖区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县 (市) 域执法工作;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交通管制。

(四) 安全监督股(交通战备办、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区公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或协调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局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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