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和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商务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外开放的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落实省、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市场监测分析、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等商品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区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经济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工作;负责全区商务执法工作。
(七)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审核、申报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执行国家和省、市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贸易基地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十)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拟订并执行我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二)组织、申报并指导以湛河区名义在省内外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商贸活动。
(十三)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四)推动我区电商物流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拓展电商物流业快速发展,建立健全电商物流业统计和评价体系。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联系电话:
0375-3782179
办公地址:
平顶山市湛河区神马大道150号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