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二)承担区本级市容秩序、区管道路绿化方面的管理责任;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
(三)根据市、区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责分工,负责区本级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工作。
(四)负责在辖区内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排洪;负责承担全区市政道路和供水、供热及设施管理。
(六)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的设置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燃气、餐饮业油烟污染安全监管工作。
(八)负责区管41条背街小巷游园绿地、路灯照明、窨井盖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渣土整治及综合利用的监管工作。
(十)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十一)负责辖区内主要街道及周边连接道路等核心区域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静态交通执法工作;负责城市停车场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重大活动及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近年来,湛河区城市管理局先后荣获了“河南省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先进单位”、“平顶山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平顶山市防汛工作先进单位”、“湛河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湛河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