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主要工作职责
平顶山市湛河区科学技术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奖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价、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编制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协同推进重大技术政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服务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
(六)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转化平台建设。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七)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
(八)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做好外国专家服务和招才引智工作。做好技术市场工作。
(九)推进全区科普宣传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