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服务指南
主项名称:农药经营许可
办理业务项名称: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
一、设立依据
1、《农药管理条例》(2022修改)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二、申报材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服务电话:2262898 监督电话:226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