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普查对象可以提前做好填报普查数据相关准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统计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12月14日上午,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晓冰、农调队队长魏新超组织召开“五经普”宣传月工作会议,辖区10个乡办分管副职参加会议。
会上,魏新超对《湛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宣传月启动仪式进行了详细讲解,明确了宣传时间、方式、内容和注意事项,并与各乡办进行了沟通交流。
侯晓冰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扛起做好“五经普”的政治责任,抓好每个环节,把好每个关口;二是要锚定任务,系统发力,高质高效做好“五经普”的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三是要强化宣传,多方动员,广泛凝聚共抓“五经普”的强大合力,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五经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议还对“两员”补贴发放以及正式登记阶段相关工作进行了沟通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