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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提出第四批湛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现将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湛河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75-4963430
邮 箱:zhqwhg2012@163.com
邮政编码:467000
附件:第四批湛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docx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