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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
一、登记时间
1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登记对象
户籍在平顶山市湛河区范围内,202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役军人不登记。
三、登记办法
两种办法:①网上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进入“兵役登记”,或者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点击“我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点击“初次兵役登记”,进入兵役登记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准确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兵役登记。已经过兵役登记的点击“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变更。②现场登记。到乡镇、街道武装部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现场登记。完成兵役登记后,若要进行2026年参军报名,请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按钮,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
提示:进行兵役登记或应征报名前,须注册账号(如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注册时必须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兵役机关将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二)《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咨询方式
(一)网上咨询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henanzhengbing)
(二)现场咨询
湛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乡(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站
(三)咨询联系电话
湛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5-3652388 19937560628
曹镇乡武装部:0375-4199000 18860287873
九里山街道武装部:0375-8882270 15836988539
高阳路街道武装部:0375-3909767 15038830007
轻工路街道武装部:0375-2220557 13333751100
南环路街道武装部:0375-4943398 17788193978
河滨街道武装部:0375-2669997 19937594567
姚孟街道武装部:0375-4856107 13782429929
北渡街道武装部:0375-2066799 15136935026
荆山街道武装部:0375-2066789 18237555788
马庄街道武装部:0375-6161883 17737833168
湛河区人民武装部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