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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6〕4号

发布机构:湛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8-0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渡街道汴城双楼村范围内,涉及北渡街道汴城双楼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绿地与开敞空间类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20263号)要求,区政府将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84日至2026821

特此公告。

 


20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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