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区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
一、学前教育
(一)生活补助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
(二)保教费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二、义务教育
(一)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其中,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1500元。非寄宿生参照寄宿生50%执行。
(二)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补助,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