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日报讯 (记者张亚丹)“接到举报,西苑小区北门一居民不听劝,坚持遛狗不拴绳,请迅速到现场处理!”9月18日上午,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贺大兵等人正在市区湛南路检查停车情况时,突然接到单位的指派电话,便立即驱车赶到事发地点。
抵达现场后,经过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当事人承认了错误,并现场签订承诺书,保证严格遵守文明城市创建有关规定,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今年6月份以来,为进一步引导居民文明养犬,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我区建立起了以城管局为责任主体,所有辖区居民共同参与的文明养犬监管机制。通过定期在文化广场、大型商超门口和乡村发放宣传页,在各行政村张贴标语、告示等形式,让辖区居民充分了解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有关规定,并公布举报电话,居民一旦发现身边有不文明养犬行为,即可口头制止或电话举报。
对于犬只造成人员伤害的,按照条例实施赔偿,并对犬只监护人给予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处罚;对于不拴绳、无主人的犬只,一概视为流浪狗,由城管局负责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