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规范管理。由班子成员牵头加大项目工地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相结合,分批次分轮次巡查不间断,保证日常巡查无真空、过程监管不疏漏,真正做到无缝对接,实现全过程、全要素跟踪监管。
二是推动执法检查。按照“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建筑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倒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巡查在建建筑工地57个(次),查出安全隐患130余项,下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10余封,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4封,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基本整改完毕。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建筑工地项目灌装燃气的巡查力度,不定期检查项目灭火器是否正常,液化气罐、输气软管、燃气灶是否老化,阀门是否漏气。当前辖区内共10家建筑工地使用燃气,均已按规定更换金属软管和防爆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