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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路街道“一录二评三公示”实现“阳光低保”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8-17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低保救助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高阳路街道实行“一录二评三公示”机制,深挖严查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敷衍塞责、刁难群众等“微腐败”问题,实现“阳光低保”。


“一录”即入户调查及资格初审全程录像。由纪工委、民政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的配合下,走村串户,对申请户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如实填写调查表,凡是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及时劝退。该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和纸质台账一并存档备查。


“二评”即评议代表对申请低保户进行民主评议。街道低保复审工作组主持会议,采用“分层筛选法”对低保申请户进行评议,符合《方案》规定1-9条的绝对贫困户,由评议代表评议后举手表决通过,其他申请户家庭需听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低保户。


“三公示”即对民主评议确定后的低保户进行公示。评议结果产生后,由村委会在村内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并拍照存档,公示期7天有异意的可以直接向纪工委或者民政部门提出,经核实方可最终确定低保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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