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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湛河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改革事项清单梳理意见征集反馈情况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7-29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安排,区发改委梳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的通知及《湛河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邮件形式向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区文广旅局、区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湛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湛河分局11个单位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区城市管理局2条意见:改革事项清单中:序号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序号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区城管局无此职能需删除。序号3改为区管道路中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湛河分局4条意见,改革事项清单中:序号7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序号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序号2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和序号25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不属于本单位职能。收到区应急局意见1条:改革事项清单中:序号14地震安全性评价未涉及,建议删除。收到区住建局4条意见:改革事项清单中:序号21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序号2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部分前置条件);序号27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序号2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上述均不属于本单位职能建议删除。收到区文旅局1条意见:改革事项清单中:序号6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中所列改革举措内容权限,不属于本单位职能,建议删除或更改。以上各单位意见采纳情况:全部已采纳。其余单位未提出修改意见,无相关信息的公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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