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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一、机关职能:
(一)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负责或参与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大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和调研。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
(二)协调指导曹镇乡、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办)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分析和上报,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
(九)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工作,对区政府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办)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市长热线工作,指导、监督市长热线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十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十二)承接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区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
(十三)领导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政府系统上下沟通协调对接。
(十五)落实省市金融工作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的相关金融事项的催办督查工作;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提出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六)协调联络上级金融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平分支机构;做好金融机构的引进、入驻、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协调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协调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十八)落实上级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要求;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企业债券等重点领域风险。
(十九)依上级部门授权,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和申报初审工作;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十)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配合做好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风险防范处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
(二十一)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风险排查、风险研判,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二十二)对全区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协调解决,为全区非法集资处置总体决策提供政策依据和意见建议。
(二十三)负责全区港澳事务相关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湛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湛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1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日常政务活动的协调、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负责区长召集的区长办公会议筹备、记录;负责机关综合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负责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电股。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文件的格式、文字的审核把关以及运转、编号、印制等方面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保密、印章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及时发放和上级文电、信函、邮件的接收和运转;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股。承担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把关工作,起草区长讲话及《政府工作报告》等区政府大型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字材料。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股。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湛河区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区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负责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府值班热线办。负责区政府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市长热线的受理、承办、转办及督办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市长热线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复议应诉法规股。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和联络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后勤保障股。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车辆年检、行驶证和驾驶证年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为做好老干部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接待、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宣教股。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组织办公室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民主评议,负责办公室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指导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办公室作风建设;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和评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推动区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公开;推动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督促各乡办、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推动区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及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做好相关问题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金融服务稳定股
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地方金融风险检测预警,统筹做好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组织有关部门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宣传引导、隐患排查、风险研判、依法处置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区金融领域国家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点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163号院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春冬) 3:00-6:00(夏秋)
五、联系方式
0375-8981169
六、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主任 李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