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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发改委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湛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7 浏览次数:

湛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参与拟订全区财政、土地等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衔接申请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七)贯彻落实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跟踪研判全市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市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储备物资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节能监察监测和节能执法、价格认证、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等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

(十四)承担湛河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湛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5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保密、来信来访、督察督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和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绩效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型机关建设。

 (二)发展规划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投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衔接申请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承担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四)综合改革(价格管理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参与拟订全区财政、土地等政策。

(五)经济运行股(科技能源股)。监测研判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目标设定、分解等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拟订全区科技和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分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湛河神马大道150号综合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联系方式:0375-3396562

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主任徐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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