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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司法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湛河区司法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7 浏览次数:

湛河区司法局

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区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三)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六)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

    2、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理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事务。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

    3、法制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5、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区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和律师执业审批初审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公证机构的申报、公证员任命及免职的申报和公证员执业证申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区仲裁机构登记上报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7、法律援助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区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8、基层工作指导股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

10、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11、计财装备股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市、区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1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办公地址:

平顶山市联盟路西段121号院。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联系方式

0375-2818989

  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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