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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应急管理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湛河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7 浏览次数:

湛河区应急管理局

部门职能:

(一)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三)牵头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四)组织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指导协调本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六)统筹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整合协同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指导协调本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八)组织协调本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九)依法行使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组织指导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二)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三)制定本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务政务公开、纪检监察、文明卫生单位创建、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本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本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许可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本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拟定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管理股承担应急值守、值班等工作,拟订本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普查、整合、统筹指挥本区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指导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本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4.综合监管股(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负责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治理工作。依法承担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湛河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湛河区防震减灾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应急值守、值班等工作,拟定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指导协调本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整合协同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指导协调本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负责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办公地址:

湛河区蓝欣家园一号院西门往北100米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

15:00-18:00(夏秋)

联系电话:

0375—2201101

负责人姓名:

党委书记、局长:岳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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