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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审计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湛河区审计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7 浏览次数:

湛河区审计局

机构职能: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绩效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拟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中共平顶山市湛河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平顶山市湛河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投资和以区级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 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委、区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区政府管理部门,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9.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信息、宣传、信访、财务、督办、车辆、行政等工作;管理机关的财务收支情况;负责相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考核考察、奖惩任免、工资、福利、退休手续的办理、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机关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协调特约审计员工作。

2)综合股。参与起草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承担审计统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局机关的法制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机关部分科室的目标考核等工作。

负责审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拟订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区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区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和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收支情况;负责区财政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负责审计乡办事处财政决算及其它财务收支情况;根据上级审计部门授权,负责审计全区地方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及国外援贷款项目;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做好对区人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汇报及其他协调联络事宜。

负责审计区直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及社会团体等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住房公积金和其它类基金(含红十字会);负责审计区直有关部门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委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审计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

负责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大数据审计股。负责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负责机关及全区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

4)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和区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光明路中段163号(湛河区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联系方式:0375-2266159

负责人姓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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