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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区统计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湛河区统计局
机关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负责重大案件查处,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乡、街道办事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
(九)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建立全区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十)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一)建立并管理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乡、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湛河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干部考核、奖惩等;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统计法制建设方面的工作,受理、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重大案件查处,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负责统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指导全区统计专业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统计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定期整理并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管理统计数据库;编发国民经济资料和统计年鉴,发布综合统计信息;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工业能源生态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法规和执法监督股。研究全区统计体制改革及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法治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监督指导乡(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负责统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湛河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2个,分别是:
(一)湛河区普查中心。牵头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完成数据处理、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管理和维护;负责“四上”企业申报审批入库和“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委托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完成上级统计系统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湛河区统计综合调查队。贯彻执行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价格调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调查、畜禽调查、农产量调查;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调查;准确、及时、系统地收集、整理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资料;对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建议和信息服务;完成区委、区政府委托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完成上级统计系统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联系电话:
0375-4963409
办公地址:
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与开源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工商银行8楼
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局长 侯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