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4493 | ||
信件名称: | 告马庄村委领导不作为,房屋置换被收回,领导干部不处理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19-11-12 |
信件内容: | 我是马庄村的一名村民,我叫陈红彬,我于2012年回村翻新自己家的宅基地,当楼房封顶时,村委干部与我做思想工作,让我拆除加盖的房屋,以便日后本村拆迁开发工作的开展,村委与我协商,愿意置换一套房屋给我,我于2012年9月12日与村委签订房屋置换协议,由当时本村村长李伟用自己分配住房置换给我金城丽景小区八号楼西单元八楼东户毛坯房一套,面积111.97平方米,旧村改造开发至我家宅基地处时,归还李伟同等房屋面积一套,双方签字画押已生效,现在宅基地虽然已经拆除,安置房尚未分配到位,原村长李伟现在不在村委工作,强制性要收回我们的房屋,单方面毁约,限时让我们搬出现在的家,这个家是我们辛辛苦苦,一点一滴用心装修的,高昂的装修费用先抛开,我们一砖一瓦,一勺一筷建立了现在的家,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李伟个人要收回我们的房屋,让我们无家可归,现村委领导不作为,不协调,不处理,我请求领导协调解决我们的问题。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湛河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9-11-21 |
回复内容: | 您好!经查,您并未按照约定内容,在2012年搬进李伟提供的住房后立即签定拆迁补偿协议,而是于2019年10月才同意拆迁。针对此事,马庄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协调解决。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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