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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9370
信件名称: 政府公告情况反映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0-09-28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此前参加湛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人员。公告里边明文标示“服现役期满退役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十分”。我2015年8月年参加完高考,在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去学校办理的保留学籍手续,于2015年9月入伍。服役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017年9月退伍,而后返校复学。退伍证,毕业证,保留学籍材料均保留齐全。参加许昌多地区考试均符合考试加分政策,报考学校与所在地武装部均已给出合法手续与材料,我讲所准备材料出示给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做出的答复却是“不听解释,不看材料”。这样的做法让我很不理解,同时与政府给出的公告存也在很大出入。望领导给出答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湛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10-0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经调查,2020年8月14日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平顶山市湛河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明确规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本次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系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向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平顶山市光明路中段163号)提交《湛河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此次事业单位招聘湛河区人社局专门组织人员对加分申请提供材料进行严格审核,2020年9月11日对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示期内也未收到任何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