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是湛河区千田新开元小区的居民,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和气愤的心情向政府请愿。或许给各级政府的工作带来不便,敬请原谅!我们实在迫于无奈,实在无计可施,实在忍无可忍。
2020年8月17日,在“千田新开元”售楼部,经销售代表的介绍和推荐,买了一个储藏室14.69平,决定买房前,明确问过售房部销售代表,问“储藏室面积是不是实际室内面积”,得到的答案是“是”(关于实际室内面积咨询,有文字性证明)。8月17日付全款,8月18日签了合同,9月18日交房后测量,实际室内面积和合同相差近4平,经过反复多次地沟通说需要重新测量,10.16沟通说如果不要可以申请退款,10.21又回复说,因为有协议不能退,关于面积的问题,销售人员解释,说是因为买房后换了代理公司,原测量有误,计算方式有变化,现已全部重新测量,对此我们不认可,要求退房,对于开发商的错误,就必须要我们消费者来买单吗?
2016年在千田新开元售楼部购买房子,合同承诺2019年办房产证,多次询问售楼部,但是一直各种理由拖延不办证,也曾和小区邻居们一起给政府反映过,看到的回复就是,已交相关部门协调跟进处理,但是迟迟没见有任何推进性进展。
政府真的管不了这个开发商吗?能不能监督相关部门,持续跟进至问题解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