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2726 | ||
信件名称: | 康达彩虹小区不办理房产证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1-05-27 |
信件内容: | 我是彩虹小区6#楼的业主,康达彩虹小区的开发商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已经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分期建设的小区,应当分期办理大证。现请求政府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改正,并处以罚款。尽快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湛河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06-08 |
回复内容: | 经落实,康达彩虹小区共5栋高层楼房,目前3号楼在建。由于3号楼在建人防工程无法进行验收,房产证暂时无法办理,预计2021年底进行验收,届时将通知各位业主办理房产证。下一步,我区将要求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做好督促协调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4931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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