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6278 | ||
信件名称: | 和顺路彩虹小区物业不签合同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1-09-20 |
信件内容: | 我是和顺路彩虹小区的一名业主,物业公司不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建议政府强制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以保证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湛河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09-30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康达彩虹小区目前尚未完全交房,物业公司为开发商指定物业。鉴于部分业主拟打算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进行更换,九里山办事处将在3号楼交付使用后,组织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考虑到物业合同期限最低为一年时间,所以没有督促合同问题,如反映人确需签订合同,可向九里山办事处进行说明,由工作人员协调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4931490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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