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5140 | ||
信件名称: | 是否合法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2-05-28 |
信件内容: | 和顺路明珠城市花园二楼明珠网咖内有超市售卖各种零食饮料及保健食品(红牛)等,请问是否合法?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湛河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2-06-07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该网咖证照齐全,可以售卖预包装食品及保健食品。为持续深化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贯彻开展“证照分离”工作,强化市场主体服务,降低食品经营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平市监【2021】31号)等文件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实施预包装食品许可改备案改革工作,食品经营主体经营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不需要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4836666 |
回复评价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