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湛河区领导:
你们好。我于2019年3月在湛河区蒂佳英郡小区购买一套房产准备为婚房使用,当时开发商承诺在2019年8月即可交房。可是到期后房子一直未动工盖好,由于婚期将近,多次询问无果,销售经理还说不想要可以给退款。当时开发商承诺2020年初就能交房,结果又是了无音讯。然后在2020年4月家父因操心房子的事情突发脑淤血去世,家中开销加大,收入紧张,在加上帝佳英郡这边的态度一直是推了又推,领导干部不出面解决问题,一直在逃避。思索再三于2020年向蒂佳英郡签署了退房协议。当时交付房款10万元,参与了他们当时一万元送家具的活动,现退房时销售经理告诉我们参与活动的一万元不能退,因为那个属于他们的合作伙伴,不属于他们管理,让我们自己找活动方退款。可是钱是交给了帝佳英郡,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活动方是谁。帝佳给出的回应是这和他们无关。
现帝佳还欠我们6万元房款➕活动费1万元=7万元一直未退,也找不到人。去售楼部售楼部的人就是一推在推,现在已离我们签署退房协议两年多的时间了,我们的房款却迟迟未退。
我们就是小老白姓,也没有什么正经工作,挣的钱都是血汗钱,都是一点一点攒出来的。现在我无处去要回属于我自己的钱,有理无处申辩。也因为这套房子失去了太多。现在迫不得已给湛河区的领导们写下这封信,希望可以得到帮助,追回属于我自己的钱款。谢谢,给你们填麻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