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区政府领导:
我是湛河区曹镇乡曹北村村民朱国强,2022年6月18日,早上8:40分左右,我去村委出具我房屋证明时,村委领导各种推脱(上级交待),拒不盖章!我作为一名合法村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国家“双碳”目标及全面积极推广户用分布式光伏的大背景下,湛河区曹镇乡曹北村委及镇政府相关领导,不给我出具房屋证明,致使我无法安装光伏电站。同时请问,我就是不装光伏,需要村里给我出具我的房屋证明也不行吗?
2022年,2月22日上午,湛河区政府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湛河区同意与会企业对湛河区拟开发区域进行整体规划,依托各自优势资源,主要开展清洁能源开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医院学校能源托管、智慧充换电建设工作。区政府并未把户用分布式纳入框架协议,可见区领导是十分清楚村民自主,市场自由的态度,决不应“与民争利”,更不应搞市场垄断!乡政府及基层村委政策了解不透彻、政治觉悟不高、服务意识淡薄,我想肯定是不了解区政府的工作方针和意图!政府决不会与人民站对立面!作为合法居民,我享有合法自主选择的权利,希望区政府相关领导给与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