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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0334
信件名称: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管理局贴条情况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2-09-28
信件内容: 1、湛河区轻工路路段,通车如此长时间没有施画停车位,城市管理局在没有任何提醒的的情况下一直在贴条。该路段如不施画停车位请在路段明显位置竖立此路段禁止停车标牌,如施画停车位为何迟迟不施画,路过车辆和在附近居住群众车辆如何停车? 2、湛河区黄河路至神马大道城乡路路段,该路段还没有完全施工完成,近期,城市管理局在没有任何提醒与宣传的情况下,对该路段的机动车辆进行无差别贴条处罚,但对于非机动车及老年代步车辆置之不理。此种情况给广大市民出行停车造成极大不便与创建文明城市的初衷相违背。请相关部门处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湛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10-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平政《2022》3号文件)第二款:第六项和第八项,停车位、停车线和路内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和管理工作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城市管理局设定、实施、维护、管理。轻工路(开源路—新华路),城乡路均在显要位置设置禁停标识,设置前,执法人员连续多日劝阻乱停乱放车辆驶离并告知行为人全路段禁止停车,行为人应当在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禁停标识牌设置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93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违停车辆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处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下一步,我区将要求区城管局加大车辆乱停乱放巡查执法力度,严治车辆违停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483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