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6632 | ||
信件名称: | 关于樱桃树是否属于农作物的问题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4-05-13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樱桃树是否属于农作物?想咨询一下本省对农作物范围的规定,谢谢!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湛河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4-05-21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关于樱桃树是否属于农作物的问题:根据2001年2月26日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1号发布施行的规定,农作物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果树(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茶树、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桑树、烟草、中药材、草类、绿肥、食用菌等作物以及橡胶等热带作物。根据该规定,樱桃树属于农作物。 关于本省对农作物范围的规定的问题:我省农作物范围以原农业部令第51号发布施行的范围为准。根据《种子法》规定,除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外,农业部确定油菜、马铃薯为主要农作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他1至2种农作物为主要农作物,予以公布并报农业部备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2262898。 |
回复评价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