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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6632
信件名称: 关于樱桃树是否属于农作物的问题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5-13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樱桃树是否属于农作物?想咨询一下本省对农作物范围的规定,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湛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5-2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关于樱桃树是否属于农作物的问题:根据2001年2月26日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1号发布施行的规定,农作物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果树(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茶树、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桑树、烟草、中药材、草类、绿肥、食用菌等作物以及橡胶等热带作物。根据该规定,樱桃树属于农作物。 关于本省对农作物范围的规定的问题:我省农作物范围以原农业部令第51号发布施行的范围为准。根据《种子法》规定,除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外,农业部确定油菜、马铃薯为主要农作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他1至2种农作物为主要农作物,予以公布并报农业部备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2262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