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互动>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6825
信件名称: 湛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不履行生效调解书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4-05-30
信件内容: 2023年4月13日,河南博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湛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经湛河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河南博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万元,2023年12月31日支付河南博龙公司117600元。至今博龙公司未收到任何款项,恳请区政府拨款支付并督促水利局履行调解书。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湛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6-1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针对反映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正在积极进行协调,筹措资金,争取早日履行完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2262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