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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复印要求:同一张a4纸,一面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另一面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每人一份。
2、当事人2张2寸(3.5cm*5.3cm)近期单人照;
3、原婚姻登记档案。
特殊情况:
因当事人身份证号、年龄、姓名等户籍信息变更导致原结婚证与现有身份证明文件不符的,还需提供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方可补领离婚证。
二、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补发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双方共同提报材料至婚姻登记窗口,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四、湛河区婚姻登记处电话:3388010
地址:光明路湛河区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2号窗口